◎邱顯智 律師
2011年我從德國回到台灣,2月8日開始踏入新竹羅秉成律師的事務所實習,如今過了8年,往回看,卻覺得已經過了好久了。
律師是一個相當神奇的職業,就是在執業的過程中,常常發生許多意想不到的事。
2002年考上律師後,隔年參加律師訓練,認識了許多志同道合的朋友,隔年台北大學法研所畢業後,入伍當兵。
當時考上軍法預官,後來分發到國防部台南監獄當監獄官。在六甲當兵的日子,每天擔任行政科的監獄官,負責管理收容人的入監、出監、判決書等資料。 第一線的實際接觸收容人,帶我相當的震撼。許多軍監的收容人,出身在很貧困的家庭,很大的比例,家庭支離破碎,我當時隱隱約約覺得,家庭有沒有溫暖、有沒有愛這件事情,對這些收容人為什麼來到這裡,有很大的影響。
但台南軍監給我的更大的震撼是,遇到了我生命中的第一個冤錯案。
某日接到監察院打來的電話,詢問是否有一名犯人叫王瑞豐,正在我們監獄服刑,因為他的家屬不斷陳情,控訴軍方亂判,要求監察院調查。
彼時尚未流行詐騙集團,但我想,這通電話應該真的是監察院打來的,基於好奇心,我拿起王瑞豐的判決書細細閱讀。這一讀讓我一夜失眠。
這個案子是,某日在高雄六合夜市,有兩個歹徒騎著一部機車搶著一位婦人的皮包,這位婦人馬上(載著兩個小孩),在六合夜市內追逐歹徒,前後將近十分鐘,最後追不到就記下那位歹徒的車號。這輛被記下的車號就是王瑞豐及其友人某甲的車子。
靠著被害人的指述,王瑞豐及某甲都被抓進了警局。兩人均詳細交代當晚的行程,就在婦人搶案發生時,兩人正在理頭髮,理髮店的老闆娘可替兩人作證。但是警方不顧六合夜市人來人往,被害人有可能指證錯誤之風險,且皮包也沒找到、贓物也不見,兩人也毫無前科,還是將兩人移送法辦。
因為王瑞豐當時正在服役,因此適用軍法審判,某甲則適用普通法院審判。
審判結果,王瑞豐一路判有罪,軍事法院認為王瑞豐載著某甲,搶奪婦人皮包,判五年入監服刑;而某甲於普通法院則列舉十幾點被害人指證錯誤之狀況,判處無罪定讞。
看著卷內某甲獲判最高法院無罪定讞,羅列的那十幾點理由,我徹底失眠了。
第二天一早,天還沒亮,我就出現在王瑞豐牢房門口。我把王瑞豐帶到一個小房間,兩人對望一眼,我還沒開口,沒想到他第一句話竟然說:
「怎麼那麼扯啊!!!」
我微愣。尋思:是說那件事那麼扯?接著他很氣憤地說,他真是不敢相信,法官居然會一路這樣判下來,最後他竟得坐牢。嗯,不用懷疑,他說的就是判決,我不能再裝傻。
剎那間我有一種羞愧感,畢竟自己也是這個體系裡的一員,我已經忘了後來我對他說了甚麼,第一次見面就在負疚感中,草草結束了,不,應該是說我落荒而逃了。
王瑞豐嘗試過非常上訴,聲請狀寫著,怎麼可能一輛摩托車被軍法機關認定被騎去搶奪皮包,司法機關卻認定被害人指證錯誤,不是這一輛?這兩者如何同時存在?檢察總長駁回,理由:這是事實認定的問題,不要來找我。
於是王瑞豐一天又一天的在牢裡,好個「無彩青春」。
信件檢查是獄方必做的工作之一,而王瑞豐帶給我們最大的福利,就是他與女友的信。王瑞豐與他的女友(這位女友後來成了他老婆)之間書信往來頻繁,閃的讓我們睜不開眼睛,有時讓我誤以為聶魯達正在這裡。
愛情的美、冤獄的苦、青春的喂嘆,都寫在這幾百封的信裡。他的女友,則從頭到尾相信王瑞豐的清白,這可能是他被國家徹底否定後,最重要的一根浮木。
有一天,我的長官神秘兮兮的給我一封國防部寄來的信,說是禮物。打開一看赫然是:王瑞豐的假釋令!!白關了兩年多,終於,要出獄了。
王瑞豐提著裝東西的塑膠袋,裡面僅有兩百多封女友寫給他的信。衛兵喝令必須把要攜帶出獄的東西放在桌上檢查,王瑞豐把每一封信整齊的摺好,放在桌上,再小心翼翼的放回塑膠袋,那是小王子王瑞豐的玫瑰花。
檢查完畢,王瑞豐即將步出總門,王瑞豐的眼睛一直看著我,我對他報以微笑。目送著王瑞豐的背影,南台灣美麗的夕陽映著他長長的影子,王瑞豐走到大門衛兵處,我拿起總門電話,做了最後的工作:
「這個是XXXX號,假釋出獄,開門讓他出去。」
掛上電話後,看著滿天夕陽,我終於還是忍不住留下眼淚。
由於親身的經驗,後來我看到案件,都會不自覺地再三尋思,是不是有錯誤的可能。
退伍後到德國讀書,先在語言班,後來進入海德堡大學,以康德的和平理論取得法學碩士學位後,通過博士資格考,繼續攻讀博士。然而在2010年,博士指導教授BRUGGER在10月忽然在課堂上倒下,三週後因腦癌病逝於海德堡醫院,享壽才60歲。
該年11月我的大女兒剛出生,在女兒出生兩個月後,想到博士論文指導教授忽然過世,將必須尋找新的教授,想必有一番波折,而太太一人在竹科上班,還要照顧幼兒,於是在2011年1月決定回台,負起養家的責任。
回國在羅律師的事務所上班,第一天他就給我一個袋子,
「張娟芳說鄭性澤案是冤案,你研究一下!」
從此我便開始接觸鄭性澤案。由於在台南軍監的經歷,使我真的認為,確實有冤案的可能。後來便加入了鄭性澤案的律師團,跟著羅律師一起做鄭性澤案。
在羅律師的事務所出入的有巨商大賈,也有販夫走卒,我親眼看到羅律師願意花兩倍、三倍的時間,和弱勢者談案子,分文不取,使我非常感動。
在羅律師的事務所實習結束後,我到台中獨立開業,理由現在想起來也覺得很好笑。
當時我爸爸在2011年的5月得了腦癌,在嘉義長庚醫院開了一個十多小時的刀後,醫生說情況嚴重,以後還要化療,也不可以在嘉農繼續教書了。因此爸爸在該年申請退休,離開教了30多年的嘉農,開始在醫院跟家裡來回跑的日子。
我當時已經離開台灣6、7年,剛回國就遇到家裡的重大變故,又不想讓媽媽一個人載著爸爸奔波,於是跟太太商量,該如何是好。
後來我們想出一個點子,既然太太跟小孩在新竹,爸爸需要常到嘉義長庚做化療,不如就到台中自己執業,這樣可以兩邊兼顧,而且自己執業比較自由。於是就做了在台中執業的決定。
開業只要有一個空間和一隻電話就夠了。
但起初無任何生意,每天我都在事務所看德國小說度日,到了下班時,就自己把門關上回家。
後來,我想起「鄭性澤案」的當事人鄭性澤剛好關在台中看守所,於是反正也沒事做,我幾乎天天到看守所跟鄭性澤聊天。
我們聊著彼此生活,鄭性澤也分享被關了十多年的絕望,當時,我真的能深刻理解一個被冤枉的人的痛。律師的長處在於,比一般人更能貼近當事人,密切談起話來非常有臨場感,每當會談結束,兩人走到走廊的分岔點,一個向左轉離開監獄,另一向右轉回到監獄,想到他身上的死刑,心裡非常難過。
在鄭性澤案的過程中,不管是非常上訴或再審,都是以失敗結尾,但我發現羅律師從未選擇放棄,而是試著用更多方法讓鄭案翻身。甚至把上一次聲請非常上訴的狀紙,再疊在下一次聲請的後面,讓挫折也成為養分,這影響了我後來在辦許多案件的態度,雖然失敗也不輕易氣餒。
終於,鄭性澤在2016年5月3日,成功再審走出台中看守所,當場大家都流下感動的眼淚。
在台中執業時,偶然接觸了洪仲丘案及關廠工人案等社運案件時,2013年夏天洪案剛發生時,洪爸爸來找我,他說洪仲丘讀成大,放假的時候在家幫忙農務,同為農村子弟的我,當然能理解洪仲丘在軍中被霸凌與欺負之痛,於是我決定相挺。我馬上找了劉繼蔚、李宣毅等關廠工人案的律師一同參與。
沒想到,在該年7月的軍檢開庭中,我們吃足了苦頭,常常開庭開到天亮,才走出軍檢署。軍事檢察官態度傲慢,連洪仲丘的死亡證明書都不願意開,讓我覺得難過至極。但出乎意料的,8月3日仲丘出殯前的遊行,居然有25萬人,為了一個不認識的士兵站出來,因此而推倒軍事審判制度,這讓我深深地相信,只要公民願意站出來,我們一定可以一起成就些甚麼。
洪案之後台灣的社會運動,更加的風起雲湧,因為我一直住在新竹,在台中執業,每天往返於新竹跟台中之間,因此參與了在苗栗的許多社會運動案件的辯護工作,包括大埔丟鞋案、苑裡反瘋車案、華隆工人案等。跟常常跟許多律師,在警局與地檢署幫學生陪偵、辯護。
到了2014年3月,爆發了太陽花學運,許多社運團體開始集結,醞釀組成第三勢力的政黨,我也在2015年1月加入,與許多社運的律師、夥伴組成新的政黨時代力量。
到了2015年2月,因為時代力量找不到候選人參選,身為一個獨立執業的律師,好像參選比較沒有後顧之憂,於是我在新竹參選立委,結果雖失敗,但卻得到三萬六千票,這些選票,也成為時代力量在新竹選票中的基礎,並在接下來的2018選戰中,讓年輕世代透過時力這個平台,推動政治上的轉變。很幸運在2018年我所負責的竹苗地區選戰中,提名7位年輕世代的候選人,當選了6席議員。
2019年過年後當選時代力量黨主席,負責處理規畫2020的選舉,對我來說是艱困的挑戰。
但對我來說,政治的改變跟理想的實踐,從來不是靠一個人、兩個人,而是跟洪案、關廠工人案這些案件,並沒有甚麼不同,它需要眾志成城的力量。譬如關廠工人案,最後有57位律師一同參與才能成功。
更重要的是,跟每一位律師做的事情一樣,當一個在雨天的時候,為當事人撐傘的人。期盼可以幫更多優秀有理想的年輕世代撐傘,讓他們真的可以在台灣公共政治的領域,去為更多弱勢者來努力。
(作者意見,不代表公會立場。)